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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

办事指南

赤水市城市管理局

 
 

 

审批项目之一: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

 

一、 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

 

2 服务类型:承诺件

 

3 办理窗口:赤水市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4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察时间)

 

5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省物价局、监察厅、国土厅、审计厅、减企负担办黔价房[2003]179号。

 

6 窗口电话:0852-2820586

 

二、 法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8号)第33条。

 

三、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2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由市城管大队和市政科进行现场勘察,签署现场勘查意见;

 

第三步:报城管局管领导审批,符合法定要求、材料齐全的,在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 申请材料

 

1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申请书;(点此查看申请表)

 

2 道路修复方案(附占用道路示意图);

 

3 有文明施工保证;

 

4 有施工安全措施。

 

审批项目之二:燃气经营资格证

 

一、 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燃气经营资格证审批

 

2 服务类型:报批件

 

3 办理窗口:赤水市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4 报批时限:15个工作日

 

5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收取证件工本费30

 

6 窗口电话:0852-2820586

 

二、 法定依据

 

《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2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市政公用科现场勘察,根据赤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市中心城区燃气发展规划情况作出决定书;

 

第三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的,在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申报材料

 

1 燃气经营资格证申请书、申请表;(点此查看申请表)

 

2 符合网点设置的安全条件和规模要求(消防安全许可证);

 

3 代销或购销合同

 

4 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等设施证明(验资报告);

 

5 有经营管理和专业人员证明;(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6 有稳定的气源保障。

 

审批项目之三:燃气企业经营资格

 

一、 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燃气企业经营资格审批

 

2 服务类型:报批件

 

3 办理窗口:赤水市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4 报批时限:60个工作日

 

5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 窗口电话:0852-2820586

 

二、 法定依据

 

《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2001年省九届人大第20次会议通过)第三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2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市政公用科现场勘察,根据赤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市中心城区燃气发展规划情况作出决定书;

 

第三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的,在6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申报材料

 

申报表、法人、技术人员证明、消防竣工证明、质监竣工证明、与气源方合同、土地使用手续、项目批准文件、施工图、工艺流程图、验资报告、充装许可证或检测资料、健全的管理制度

 

(点此查看申请表)

 

审批项目之四:城市桥梁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城市桥梁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2、服务类型:报批件

 

3、办理窗口:赤水市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4、报批时限:1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占道费和挖掘修复费按国家标准收取(黔城城通发[1994]92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8号)第37条。

 

6、窗口电话:0852-2820586

 

二、法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8号)第37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2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市政公用科现场勘察,根据情况作出决定书;

 

第三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的,在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申报材料

 

1 申请表、申请书及杆线、管线建设计划;(点此查看申请表)

 

2 道路修复方案;

 

3 有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及安全措施。

 

审批项目之五:树木修剪

 

一、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树木修剪审批

 

2、服务类型:报批件

 

3、办理窗口:赤水市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4、报批时限:3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0852-2820586

 

二、法定依据

 

《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2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园林绿化处现场勘察,根据情况作出书面决定。

 

第三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的,在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申报材料

 

1、树木修剪申请书;

 

2、有安全保障措施。

 

审批项目之六:树木移植、砍伐

 

一、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树木移植、砍伐

 

2、服务类型:报批件

 

3、办理窗口:赤水市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4、报批时限:3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赤水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6、窗口电话:0852-2820586

 

二、法定依据

 

《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2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园林绿化处现场勘察,根据情况作出书面决定。

 

第三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的,在3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申报材料

 

1、树木移植、砍伐申请书;

 

2、有安全保障措施。

 

审批项目之七: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2、服务类型:报批件

 

3、办理窗口:赤水市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4、报批时限:6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

 

6、窗口电话:0852-2820586

 

二、法定依据

 

《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2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园林绿化处现场勘察,根据情况作出书面决定。

 

第三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的,在6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申报材料

 

1、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申请;

 

审批项目之八: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

 

2、服务类型:报批件

 

3、办理窗口:赤水市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4、报批时限:2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

 

6、窗口电话:0852-2820586

 

二、 法定依据

 

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2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由环卫科、城管大队现场勘察,作出书面决定书。

 

第三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的,在6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申报材料

 

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申请。

 

审批项目之九: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2、服务类型:承诺件

 

3、办理窗口:赤水市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4、报批时限:2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镇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赤水市物价局赤价[2002]41号,居民:3//月;单位:10-15/月;门市、摊点5/月。

 

6、窗口电话:0852-2820586

 

二、法定依据

 

《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镇垃圾管理暂行办法》

 

三、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2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现场勘察,作出书面决定书;

 

第三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的,在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 申报材料

 

1、业主申请。

 

审批项目之十: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2、服务类型:承诺件

 

3、办理窗口:赤水市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4、报批时限:1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厅黔城城通发[1994]92号,0.12/平方米

 

6、窗口电话:0852-2820586

 

二、法定依据

 

国发[2004]16号。

 

一、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2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现场勘察,作出书面决定书;

 

第三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的,在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申报材料

 

1、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审批申请

 

审批项目之十一:城市出租车特许经营权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城市出租车特许经营权许可

 

2、服务类型:报批件

 

3、办理窗口:赤水市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4、报批时限:3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建城复[2002]44[2004]44

 

6、窗口电话:0852-2820586

 

二、法定依据

 

《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特许经营权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十九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2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通过招标或拍买取得资格、参加顺延取得资格;

 

第三步:对中标或参加顺延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的,在3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申报材料

 

1、业主报名申请;填写申报表。(点此查看申报表)

 

2、对顺延的业须提供下列材料(业主申请、车辆经营权缴款票据、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业身份证复印件)。

 

审批项目之十二:出租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驾驶员资格证核发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出租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驾驶员资格证核发

 

2、服务类型:承诺件

 

3、办理窗口:赤水市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4、报批时限:1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黔价费[2003]86号、经营权证书10/本;运营证10/本客运资格证20/

 

6、窗口电话:0852-2820586

 

二、法定依据

 

《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特许经营权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十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2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书。

 

第三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的,(报遵义市城管局审批)在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申报材料

 

1、业主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经营权缴款票据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一寸像片四张。(点此查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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